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2306848
1.日本人铃木一郎因在中国涉嫌抢夺罪被清河市检察院起诉到清河市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该法院的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 A.法院准许铃木一郎委托其美国好友著名大律师查里斯以律师身份作为其辩护人
  • B.在法院开庭审理时,铃木一郎以合议庭中的某一审判员为受害人的大学好友为由向法庭申请其回避,该法庭以铃木一郎不享有此诉讼权利为由驳回了其回避申请
  • C.该法庭驳回铃木一郎回避申请的决定书使用中文书写,并附有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英文文本
  • D.若铃木一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