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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相关题库
共享题干题 编号:2284484

张某.实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实鸿公司)与另外7家公司(其中3家为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凤翔远洋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翔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5年以来,凤翔公司业务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是,凤翔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16年4月11日受理了其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凤翔公司章程效力及修改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该公司章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 B.该章程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C.该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D.该公司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E.该公司章程变更后,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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