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第五章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1635021
1. 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2007年真题]
  • A.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
  • B.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 C.从法系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
  • D.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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