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1623157
1. 甲与乙、丙多次聚会并策划起草了“告同胞书”,成立了反动组织,印刷宣传文件,煽动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并物色发展成员。乙策动其好友丁参加反动组织,却遭到丁一口拒绝。甲、乙、丙三人害怕罪行暴露,遂密谋杀人灭口。一天,乙借故将丁骗到自己家中,事先躲在乙家中的甲、丙二人用准备好的尖刀将丁杀死,并拿走了丁随身携带的皮包,内有人民币3 000元。事后,甲、乙、丙三人又将丁分尸,投入河中。
  问:甲、乙、丙三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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