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1622930
1. 《刑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1)“非法储存”的含义是什么?
  (2)“非法持有”的含义是什么?
  (3)“私藏”的含义是什么?
  (4)某甲为了建房,非法制造黑火药2千克(达到追诉标准),但某甲安全使用黑火药未造成社会危害,且有悔罪表现。根据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对某甲要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处刑罚,如果你是某甲的辩护人,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依据要求法院对某甲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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