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1622732
1. 某服装公司的经理黄某于2001年9月20日与美国某公司签订合同,内容为黄某公司向美国出口2万件棉制童装。为了使这批童装能在圣诞节前投放本国市场,美国公司要求黄某公司在确保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务必于同年11月513以前将2万件童装运抵上海某港口以便发往美国。但由于加工过程中不断出现质量问题,结果黄某公司2001年11月15日才完成这批童装的生产任务,此时美国公司发来传真表示拒收这批童装并要求黄某公司支付违约金。于是黄某公司只好以低于出口的价格将该批童装内销。为挽回损失,黄某指使本公司业务员刘某在原童装出口合同的基础上伪造向该美国公司增加出口一万件童装的补充合同,并虚开了这1万件童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黄某与刘某又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了虚假的3万件童装的出口单证与结汇单证,从而在税务机关骗取退税款人民币72万元,其中超出黄某公司已缴纳税款部分的数额为24万元。
  请回答对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不要求答刑罚具体裁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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