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第七章 代 理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1618324
1. 某食品厂的临时推销员吴某持该厂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推销员吴某到贵公司推销新产品,请予接洽)到外县推销该厂新产品时,恰遇该县的贸易公司新近收购的蔗糖质量好、价格低,于是自作主张以食品厂的名义购进6000斤蔗糖,并将推销款拿出一部分预交了4000元的定金,同时将蔗糖带走。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足剩余的款项。吴某回到食品厂后,向厂长说明了情况,但是厂长认为食品厂尚有大量的蔗糖存货,不能再购买新货;况且吴某只是食品厂临时雇用的推销员,不具有采购的职权,所购的蔗糖应当自己负责。吴某无奈,只好自己想办法出售蔗糖。一个月后,贸易公司向食品厂催讨货款,食品厂声称采购蔗糖纯属吴某的个人行为,与食品厂无关。贸易公司认为,吴某有食品厂的工作证和介绍信,和食品厂有代理关系,吴某的行为应由食品厂负责,遂起诉至法院。
  问:
  (1)本案涉及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2)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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