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第十一章 所有权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1618037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中指出:“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要求根据民法原理评析)[2000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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