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第二十章 继承法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1616885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条第1、2款规定的是何种继承制度?其含义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2)本条第3款规定的是何种继承制度?该制度的含义和主体特征是什么?
  (3)试分析本条第1、2款和本条第3款规定制度的区别。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