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二十一章 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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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编号:1609389
1. 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刘某某,乘该乡下巴村村民马某不在家之机,将马某之妻强奸。次日,马某夫妇到派出所报案。该所所长焦某某在当晚查看了案发现场,并先后向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某和政委姚某某汇报了案情,提出了“私了”的要求。李、姚二人明知刘某某有强奸犯罪嫌疑,不但不向局长汇报和采取立案查处措施,反而同意焦某某“私了”的要求。姚某某和焦某某一起参与了“调解”,让刘某某筹款7000元交给马某,致使刘某某强奸一案以钱“私了”。
  问:本案中刘某某、焦某某、李某某、姚某某分别构成什么罪,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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