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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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编号:1606694
1. 王星为做生意,向朋友赵某借钱10万,由朋友郭某提供价值7万元的房屋一间做抵押,为了省下登记费用,王星经赵某同意没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来王星又把自己的一台电脑质押给赵某,但因为赵某用不着电脑,所以仍旧放在王星处。一年后,王星生意亏损无力还债,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如何?(  )
  • A.抵押权和质权都有效
  • B.抵押权有效,质权无效
  • C.抵押权和质权都无效
  • D.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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