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1606693
1. 甲向乙借款5万元做生意,将自己价值6万元的数码相机质押给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书,甲将相机交与乙。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本案(  )。
  • A.质押物超过5万元而全部无效
  • B.质押物超过5万元的部分的质押无效
  • C.质押因未依法登记而无效
  • D.质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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