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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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编号:1606438
1. 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张三的承包经营权由于未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的李四
  • B.在承包期内,作为发包人的乡政府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 C.乡政府擅自撕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违约,但张三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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