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二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1606107
1. 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
  •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