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四章 正当化事由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1604735
1. 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倒在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持刀向乙连扎三刀。对于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 A.乙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B.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倒在地上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 D.乙持刀向甲连扎三刀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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