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考>研究生考试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第六章 共同犯罪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1603584
1. 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前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2年真题]
  • 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B.洗钱罪
  • 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D.包庇罪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