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公司的厂房位于甲市市中心,于1991年5月30日建成投入使用。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厂房的经济寿命为60年。鸿达公司于2011年5月将该厂房转让给A公司,转让后A公司将厂房改建为百货超市,并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土地变更为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自2011年5月30日起至2061年5月29日止,约定不可续期。2013年5月30日,A公司以该商业房地产作价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