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部分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日期作如下调整:
一、原计划于10月15日举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顺延至10月29日举行。
二、原计划于10月22、23日举行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延至10月29、30日举行。
三、原计划于10月15、16日举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上半年暂停考试地区补考顺延至11月26、27日举行。
四、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2项考试上半年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安排在11月26、27日举行。
出版、注册城乡规划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补考)、监理工程师(补考)、注册计量师(补考)等5项考试有关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信考试有关事项请关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www.txks.org.cn)。
感谢对人事考试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官网原文:http://www.cpta.com.cn/notice/1288.html